关于填写“转基因生物科学研究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”的通知

   根据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按照我校《武汉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》和我室的实际情况,请大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实验室的转基因相关研究的自查,并填写好自查报告,截至时间2020年3月12日。一旦疫情解除,会对我室针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,请大家重视。自查报告见附件。

自查报告  模板.docx

田间自查报告-模板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