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若干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通知

根据《武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(武大设字(2024)1号),《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开放共享实施办法》(武大设字(2022)7号),《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管理办法》(武大设字(2021)2号),为确保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购置的仪器设备高质量运行,更好发挥开放共享功效,计划将若干仪器设备面向校内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,并收取有偿使用技术服务费用。

杂交水稻全重领导办公会2025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并经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(见附件),相关收费标准已张贴于杂交水稻全重仪器共享平台102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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